能源互聯網與智能電網本質上的差異化在哪里?
發布時間:2016-04-05
前不久政府發布了“互聯網+”智慧能源(能源互聯網)的相關文件,能源互聯網再度成為熱點。其實概念的起點于2011年,美國學者杰里米.里夫金在他的著作《第三次工業革命》中初次提出能源互聯網愿景,之后引起中國學者或電力行業從事人員的廣泛關注。
為何能源互聯網在中國引起了廣泛關注?
能源互聯網的概念,在中國比較熱門,一些國家包括美國在內并沒有能源互聯網的概念,但是卻有面對中國的能源互聯網業務,這一點也值得人們玩味。在中國引發關注,這一切應當源自于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建設堅強智能電網的規劃有關。按照智能電網三步走的建設格局,第一步就是2009年-2010年,主要是規劃編制和試點工作,第二步就是2011年-2015年,全面建設,主推特高壓和城鄉電網建設,第三步就是2016年-2020年,被定義為引領提升階段,目標就是建成統一的堅強智能電網。簡單的講,所謂的堅強就是指以特高壓為骨干,突出可靠穩定供電,智能主要體現在配電網系統中,突出人機交互。
其中智能電網的最關鍵的內涵之一是支持大規模分布式電源的接入,目前,分布式電源主要是指光伏發電、風能發電等。這一點恰好和能源互聯網的五大內涵之一相吻合,能源互聯網的另外四個內涵分別是,未來的能源系統應支持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轉變,支持大規模的儲能系統的接入,支持與交通網絡的融合,還有與互聯網技術深度融合等。智能電網的很多結構模式和杰里米.里夫金的能源互聯網概念有許多相似之處,而中國智能電網,由于國內能源需求結構的改變以及經濟下行,對于電力的需求實際是達到了一個階段性的峰值,智能電網建設實際上已經乏力,前景不容樂觀,這個時候能源互聯網的概念和內涵基本切合了智能電網的部分發展趨勢,而且豐富了智能電網的內涵,實際上也就成為了智能電網再起步的依托和方向性的指引。
能源互聯網和智能電網二者本質上的差異化在哪里?
能源互聯網和智能電網有著本質的區別,尤其是廣義的能源互聯網概念。區別之一就是,智能電網有中心,即便未來融合交通網絡、融合互聯網技術,它的中心依然是電力系統。再回頭看能源互聯網概念,廣義的概念里應當是沒有中心的能源供需系統,甚至這一系統可以滿足全球能源輸送和使用,這是一個大膽的暢想。目前,很多專家學者將能源互聯網視為智能電網的再延伸,這不全部是從能源互聯網的本質內涵出發,或者考慮了現有能源系統的現狀。電力系統兩百年的發展歷史以及取得的成果,給人類社會的進步提供強勁的支撐。
智能電網與能源互聯網的不同在于以下幾點:
其一,智能電網的能量形式主要是電能,重點在于電能的輸送和使用上更加高效和智能化,而能源互聯網追求各種能量形式的融合,將電能和化學能、余熱能或者機械能等放在一個大能源系統中;其二,智能電網的物理實體主要依托以特高壓為骨干的電力系統,而能源互聯網是將電力系統、交通系統甚至是人們的生活能量融入了進去,比如你能想象你在健身房運動儲能然后再鏈接到能源互聯網嗎?其三,智能電網對于分布式能源主要采用的是就地消納或者集中轉移消納的控制方式,能源互聯網所鏈接的消納對象無比廣大,因此不刻意追求局部或部分消納,而是轉變成了全網式的消納方式。
總的來講,能源互聯網比智能電網具有更大的廣延性、開放性。
那么為何現實中電力系統似乎主導了能源互聯的發展趨勢?
這與電力系統作為事實上的能源戰略的安全供應作用是分不開的,其實無論哪一個國家,電力系統都是最為關鍵的能源供應系統,即便電力公司被私有化的國家對于電力系統的把控依然具有強勢的決定權。電力系統在全球能源供需系統中,處于事實上的壟斷地位。
現實中還沒有其他能源供需系統超越電力系統的發展,把電力系統作為能源互聯網中的樞紐,是基于現實能源供需系統的一種考量。國家電網公司主推兩個替代,即電能替代和清潔能源替代,有著其本身的利益需求,也是基于現實的符合能源發展趨勢的研究探索。當然,未來的能源互聯網除了電力系統的巨大作用以外,同時也會衍生出很多新的機遇,比如,通過對能源消費數據的研究來判別人們的消費階層以更好的提高服務,或者正處于熱點的能源云的討論等,即使是電力系統主導了能源互聯網的發展,但是未來的業務和利潤也將呈現更加的開放和公平,這是能源互聯網所具有的更大的廣延性和開放性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