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改革的辦法深入推進‘三去一降一補’”成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首個工作重點。5月1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進一步減少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和降低物流用能成本,為企業減負助力。二季度以來,能源電力領域推動出臺了新一批降費政策措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新進展。
4月起,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被取消;6月起,電氣化鐵路還貸電價被取消;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清算工作于近日啟動;輸配電價改革實現省級電網全覆蓋……密集出臺的降用能成本“組合拳”,按照“堅守節用裕民的正道”的要求,千方百計使減負降費力度和效應進一步顯現。
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取消電價降1分1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全面清理規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等基金,授權地方政府自主減免部分基金。
根據財政部最新發布的《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4月1日起,已征收超過50年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取消,以前年度欠繳或預繳的政府性基金,相關執收單位應當足額征收或及時清算,并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或多退少補。
此舉被視為對既定明確的政策“組合拳”的堅定貫徹。據悉,該政策可使我國平均每千瓦時電價降低1分1厘左右,按全國銷售電量計算,可節約全社會用電成本約350億元。
國家電網公司財務部價格處處長呂棟表示,電價里附加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資金共有7項,其中向用戶直接征收的有6項,包括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基金等。這6項共占電價總額的6%左右。
下一步,這其中的部分政府性基金也將進行清理或調整。5月1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調整電價結構,通過取消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標準、適當降低脫硫脫硝電價等措施,減輕企業用電負擔。
電氣化鐵路還貸電價取消成本降60億
今年以來,我國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補”不斷取得新進展。數據顯示,1~4月我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每百元主營業務收入中的成本為85.51元,同比減少0.06元。
對于激發實體經濟企業的活力而言,唯有真正減輕其成本拖累,才能促使其在盈利前提下有活力、有意愿地尋求更長遠的發展。進入5月后,能源電力領域清費降稅政策措施密集出臺。
———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關于取消電氣化鐵路配套供電工程還貸電價的通知》,決定自6月1日起,全面取消電網企業對鐵路運輸企業收取的電氣化鐵路配套供電工程還貸電價。
物流和用能成本的降低堪稱此次減負政策亮點。此外,其鼓勵和支持鐵路運輸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自行或委托電網企業、售電公司等第三方通過市場化方式采購電能,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預計此項措施實施后,可降低實體經濟成本60億元左右。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清算工作的通知》明確,對列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前六批目錄的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接網工程項目和公共獨立系統進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清算。
輸配電價改革實現省級電網全覆蓋
5月1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推進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合理降低輸配電價格。擴大發電企業和用戶直接交易規模。
國家電網公司新聞發言人王延芳表示,除停止征收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和電氣化鐵路還貸電價外,2017年,該公司實施新一輪降費措施,包括全面推進剩余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擴大發電企業和用戶直接交易規模等。
2016年,價格改革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國家電網公司全年為用戶降低用能成本超過1400億元。其中,已核定輸配電價的省份年降低工商業用戶電費超過110億元;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調整兩部制電價執行方式政策,年降低企業基本電費超過130億元;充分發揮交易平臺作用,擴大發電企業、電力用戶直接交易規模,年降低企業電費超過300億元;嚴格落實國家煤電聯動等電價調整政策,3次降低工商業用電價格合計年降價金額900億元。
“管住中間”的輸配電價改革推動電力市場化交易。今年1~4月,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域市場交易電量中,電力直接交易電量1706億千瓦時,減少用戶電費支出67億元,有效釋放了改革紅利。
據悉,到目前為止,除西藏自治區正在制定試點方案外,已有21個省(區、市)開展了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9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了售電側改革試點,3個省(區)開展了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形成了以綜合試點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輸配電價改革實現省級電網全覆蓋。
對此,記者從國家電網公司了解到,除西藏外的其余15家省級電網正處于輸配電價測算階段,預計6月底前批復實施。
作為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基礎和最關鍵一環,輸配電價改革日前又向前深入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于近日透露,2018年將完成跨省跨區專項輸電工程成本監審和輸電價格復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