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國電氣設備出口額1251.9億美元,占全球電氣設備出口市場五分之一,是出口“拳頭”產品;而2016年全中國39.1%的電氣設備出口企業受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直接損失達152.1億美元,占出口額的12.1%。印度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雖然技術性貿易措施種類不多,但透明度較差,執法不規范,中國企業損失程度反而較重。
12日,國家質檢總局授權上海檢驗檢疫局發布《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對我國電氣設備出口影響研究報告(2016年)》。該報告系中國首次對傳統出口優勢產品——電氣設備受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進行入戶調查和定性定量分析,并提出企業和政府兩方面的應對建議。
據悉,今年9月底,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2016年度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對中國出口企業影響的問卷調查報告,平均34.1%的出口企業受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電氣設備行業受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遠高于各行業均值。
根據當日發布的報告,電氣設備行業遭遇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種類超過22種,遍布每個發達貿易伙伴和大部分新興市場,該行業受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遠高于各行業均值。同時,由于不同國家地區之間認證結果互認程度低,同一種產品要敲開N個市場的門,就得配N把認證之“鎖”,重復認證的重壓使得15.4%的企業放棄了國外市場。
報告顯示,在技術性貿易措施種類不多,但執法不規范的印度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中國企業反而損失較重。據透露,2016年,中國電氣設備產品出口印度增長8.3%,雖然漲幅居各國之首,但其技術性貿易措施造成損失和新增成本占出口額比例高達67.3%。報告指出,“一帶一路”沿線對電力需求增長很快,中國電氣設備行業正進軍相關市場,開展相關地區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研究迫在眉睫。
報告還揭示了中國電氣設備行業具備參與國際互認的硬件實力和心理準備。據悉,有86.4%的企業認為中國電氣設備標準與國際標準基本等同或等效,開展國際互認合作基礎良好;有95.1%的企業認為,在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過程中企業競爭力得到提升,應對態度正面進取;另有85.8%的企業選擇積極參與境外市場競爭,而不是躲在國家產業保護政策之下。
報告建議企業推進品牌國際化,占領智能電網等高端市場;推動優勢項目輸出,推動傳統輸配電行業標準看齊國際先進標準,在新能源發電及特高壓輸配電領域“彎道超車”;同時,完善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預警機制,推進合格評定互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