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
增量配電網原則上指1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電網和220(330)kV及以下電壓等級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局域網電網。包含新增配電網、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資的配電網增容擴建或者除電網企業存量資產外其他企業投資建設運營的存量配電網。
微電網是指各種分布式發電、配電、負荷及監控和保護裝置組成的微型發供電系統,具有靈活的運行方式和可調度性能,能在并網/離網兩種模式之間切換。
二、增量配電網和微電網的區別
表1 增量配電網和微電網的區別
項目 |
增量配電網 |
微電網 |
容量 |
滿足電力配送需要和規劃要求,無限制 |
不大于20MW,通常為兆瓦及以下 |
電壓等級 |
1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電網和220(330)KV及以下等級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局域電網 |
一般在35KV及以下 |
有無電源 |
目前公認增量配網也是公共電網,可接入用戶分布式電源或者并入增量配網的公共電源 |
國內有電源,以可再生能源為主,并網型微電網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與最大負荷比值在50%以上 |
能否自我平衡 |
不能 |
可實現自我平衡 |
能否孤網運行 |
不能 |
可孤網運行 |
三、增量配電網和微電網的規劃特點
1、增量配電網規劃特點
1)智能化規劃
應根據報告用途而異。
2)網架結構
不同配電公司的電源不可引入同一用戶或者站點;
考慮配電價格的影響;
體現差異化供電服務特點。
3)電力電量平衡
最大允許負載率分析主變建設容量;
重視電量平衡分析。
4)負荷預測
遠景,負荷密度指標法;
近期,自然增長加大用戶包裝法。
5)投資效益
供電服務+配電服務費測算內部收益率。
2、微電網規劃特點
1)重要負荷供電
為重要用戶提供高可靠性的供電服務;
獨立運行時能保障重要負荷連續供電(不低于2小時)。
2)自我平衡
微電網與外部電網的年交換電量不超過年用電量的50%;
避免開發成高電源比例項目向電網發電;
3)孤網運行
可以實現自我控制、保護和管理的自治系統;
即可以與外部電網運行,也可以孤立運行。